發布時間:2022-04-0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D607-a-1地塊倉庫二、印刷包裝車間、綜合樓五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經開區濱海五道268號(濱海園區D607-a-1地塊) | ||||
出租面積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
出租用途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
出租年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3個月(免租金,算租期) | |||||
權證信息 | 已辦理土地證,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2年3月18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標的一1樓承重為500KG;標的二1樓承重1500KG;所有標的均已竣工驗收,但尚未完成消防專項驗收。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快鹿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蒲州街道興平路29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38296E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金楚還 | 聯系電話 | 56812786 | ||
傳 真 | / | 郵政編碼 | / | |||
聯系地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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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溫州快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快鹿董通【2022】1號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溫工董通【2022】6號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增價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5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至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期租金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繳清(首期租金需經過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進行結算)。之后租金半年一付,每期租金在上一期最后一個月的15日前支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成交價的25%,取整數。(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在承租方自行辦結工商和稅務注銷或遷移手續并騰空完好交付房屋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方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租賃發票的稅負由出租方承擔,其他一切稅負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間因使用租賃房產過程中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環保評估及申報相關手續費、房產衛生費、治安費、水電氣費、物業管理費以及相關的稅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方對承租方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保證或補償,一切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 |
其他 | 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即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及部分違章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承租方自行解決處理,并履行物業及業主、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方參與拍賣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拍賣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承租方如經營需要,需自行通過環評、能評,污染排放符合出租方標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機構或用途,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發生損壞或妨礙安全使用等情況,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并及時告知出租方。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經營、符合屬地產業政策、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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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3、租期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租賃房產屬整體出租,承租人可以進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擅自整體轉租。承租人對外招商招租的,招商招租方案應在招商招租開始前提交出租人備案,備案完成后才可進行招商招租,且招商招租合同應在簽訂后一個月內提交出租人備案,招商招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招商招租每期收取租金的相應時間須在出租人收取租金之后,且不得超過半年。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裝修期優惠并應向甲方補繳該租金,且按合同生效后的實際天數結算租金。 5、如遇不可抗力和政府征收、拆遷、整改、政策變化、市工業與能源集團制度調整等因素導致租賃合約無法繼續履行的,自接書面通知之日起90日內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且承租方自愿放棄一切補償。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在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4個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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