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1-2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江岸錦苑1-4幢商業用房8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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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9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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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桃花島D地塊(江岸錦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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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495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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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其他(影劇院、健身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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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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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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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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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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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甌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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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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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浙甌江評報[2019]051號、浙甌江評報[2019]06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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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2-4幢2層205、206室暫未領不動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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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濱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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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鹿城區府東路宏國大廈601-6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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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施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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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582676229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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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紀律銘 |
聯系電話 |
1378017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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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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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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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鹿城區府東路宏國大廈6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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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4297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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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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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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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城投集團、溫州市濱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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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江岸錦苑1-4幢商業用房公開招租事項的決議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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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10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交易合同,且受讓方的報價不低于標的起拍價,按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作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10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交易合同,且受讓方的報價不低于標的起拍價,按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作為成交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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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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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8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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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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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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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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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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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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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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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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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租賃資產以拍賣成交價做為首年租金。首年租金在拍賣成交確認書簽訂后7天內一次性付清;次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個租賃年度期限屆滿的15天前付清 |
租金遞增 |
租金第二年開始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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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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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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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治安費、水電氣費等全部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的水、電、氣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人不予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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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注冊資金200萬元(含)及以上的企業法人,需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且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 (二)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需提供無不良記錄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證明。 (三)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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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一、 本次租賃房產屬整體出租,競得人可做為市場招商,但不得整體轉租。如對外招商的,須符合以下內容: 二、 乙方對租賃房產進行裝修前,應先將裝修方案(包含租賃區域相鄰部分的公共通道等部位)、設計圖紙(包含設置廣告、招牌、遮陽(雨)蓬、空調室外機、排油、排煙、排水、排污線路等,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各項技術指標均須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等報政府職能部門審批取得許可批準,并將裝修方案、設計圖紙以及政府職能部門批準的相關文件等,交由甲方備案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房產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恢復原狀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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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