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2-03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信河街珠冠大廈1-4幢109-1、109-2室、1-11幢206-209室、230-233室八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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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01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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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珠冠大廈1-4幢109-1、109-2室、1-11幢206-209室、230-23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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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300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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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一層為商業、二層為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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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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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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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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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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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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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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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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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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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城市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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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大南路游嬉大樓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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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鄭益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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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723639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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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池仙景 |
聯系電話 |
8881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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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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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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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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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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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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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議紀要[2019]64號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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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10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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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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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30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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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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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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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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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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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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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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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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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減去裝修寬限期免租金額后,在拍賣成交之日10日內一次性付清;之后實行半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時間到期前30天付清,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第四年起,每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從第六年開始,租金重新評估,按市場評估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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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成交價的30%(取整數),在拍賣成交之日10日內和首年租金成交價一并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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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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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拍租后發現資產權屬存在爭議,則此次招租視為無效,除此之外,招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或要求賠償。其它費用:入駐后對消防、房管、環保、衛生、工商等行政審批、設備安裝、鄰里糾紛、有關規費等情況須自行負責解決,至于排煙排污、店招店牌廣告等其它所有設備由承租人負責,并自行向有關部門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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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具有獨立承擔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法人、自然人; 2、為企業法人的,近一年的經營狀態須為盈利,并提供企業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報名的企業需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稅務登記證(副本)(若已辦理“五證合一”的,則只需提供營業執照); 3、意向方另須提供一名自然人做擔保,為企業法人的,其自然人必須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股東之一,該擔保人以個人財產(提供房產證明)作為承租人履約擔保,對承租人應負之一切義務、責任及風險承擔連帶責任。 4、意向方及擔保人均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信用報告。(兩年內逾期超過5次或者單次逾期超過2個月的視為不具備受讓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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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標的物規劃功能一層為商業,二層為辦公,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進行合法經營。 2、不得將標的物用作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噪音、污染環境和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項目。 3、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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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