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2-25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區荷花路聯合大廈106室、201室、301室房產十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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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7238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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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荷花路聯合大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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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1549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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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非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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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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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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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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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0 空置 R 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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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市華正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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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0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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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資產評估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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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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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城建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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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百里西路工會大廈1、2幢301、40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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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鄭溫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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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59851641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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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陳觀亮 |
聯系電話 |
0577-8856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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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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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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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溫州市百里西路工會大廈B幢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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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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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有底價投標式競價方式,當場確認以不低于招租底價的價格直接成交。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名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有底價增價式競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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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1、采用有底價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時:競價會主持方事先公布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和拍賣條件,競價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在規定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書遞交給競價主持方,由競價主持方在事先確定的時間現場公開開啟,當場確認以不低于招租底價直接成交取得租賃權。 2、采用有底價增價式的競拍方式時:拍賣主持方拍賣師事先公布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和拍賣條件及競拍底價、增價幅度(增價幅度由競價會現場拍賣師決定)等,各競買人(原承租人除外)根據競拍流程產生最高報價者,即形成一個當前最高報價。待最高報價確認后,由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即原承租人當場確認是否接受當前最高報價,如不接受,則由當前最高報價者競得標的物;如原承租人同意接受當前最高報價,則由原承租人以該最高報價競得標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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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60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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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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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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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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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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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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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或首期租金,不足部分須補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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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原承租人須在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其他競得人須在收到《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的7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實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應在每期租金起算日提前7天付清。 |
租金遞增 |
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2%,租金采取每五年定期評估方式,即對第六年的年租金重新進行評估,第五年租期屆滿前2個月出租人委托市國資委評估庫內的選聘評估中介機構對第六年年租金進行評估;新評估價格高于合同第五年租金價格的按新評估價作為第六年租金;第六年租金新評估價格低于或等于合同第五年租金價格且高于首年成交價格的按第五年租金價格作為第六年租金;第六年租金新評估價格低于或等于合同首年成交價格的按合同首年成交價作為第六年起始租金;第七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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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需支付首年租金成交價的 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承租方辦理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房產,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地址、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并經出租方查驗房屋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辦結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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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1、租賃期間出租方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租賃發票的稅負由出租方承擔。 2、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方自行負責,出租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方對承租方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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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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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須為企業(溫州市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實繳注冊資金1000萬元(含)及以上滿五年(即實繳注冊資金1000萬(含)及以上應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足額到位,以工商部門登記為準),須提供溫州地區企業注冊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五年以上依法連續繳納稅收的記錄證明及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 2、須追加一個企業作為連帶保證人,實繳注冊資金500萬元(含)及以上滿五年(即實繳注冊資金500萬(含)及以上應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足額到位,以工商部門登記為準),連帶保證人須提供企業注冊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五年以上依法連續繳納稅收的記錄證明及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 3、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公開招租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已被列入城發集團租賃失信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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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本公開招租項目地處大南商圈及周邊居民集聚區,不宜經營涉及餐飲業、KTV娛樂業、酒吧業、專業批發市場等業態,經營業態限定為商場百貨類。 2.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3.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即原承租方騰空后,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相關附屬設備等缺失及部分違章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方自行修繕、彌補,承擔;出租方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業主、業委會、物業等關系,由承租方自行解決處理;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4.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業態限定約定,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本租賃房產項目屬整體出租,承租人可以進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擅自整體轉租,承租人對外招商招租的,招商招租方案應在招商招租開始前提交出租人備案,招商招租合同協議應在簽訂后一個月內提交出租人備案,招商招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招商招租每期收取租金的相應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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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