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26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新靈景園商業樓八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361692.2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靈昆街道甌繡大道4099號(溫州市甌江口新區B-43a地塊) |
||||
出租面積(㎡) |
建筑面積6998.29㎡和地下室車位85個 |
|||||
出租用途 |
商業 |
|||||
出租年限 |
8年 |
|||||
免租期限 |
1年 |
|||||
權證信息 |
土地證、規劃許可證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安徽中安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2月20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1361692.2元 |
|||||
其他披露事項 |
/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甌江口新區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靈昆街道靈蓉街66號4號樓3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吳豐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091686596D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徐瑜鍵 |
聯系電話 |
55873572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
|||
聯系地址 |
靈蓉街66號4號樓305室 |
|||||
|
156889864@qq.com |
|||||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管委會辦公會議 |
||||
批準單位 |
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辦公會議紀要〔2021〕1號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二個及二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增價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4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每期租金應當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滿30天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第一年免租培育期(含裝修期)(計入租賃期內),第一年起至第三年為首年租金的競價底價,第四年開始每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數,年遞增3%,第六年提前兩個月對租金進行重新評估,第六年按新評估價執行,第七年開始每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數,年遞增3%。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租賃期間,房屋租賃行為產生的房屋租賃稅費由委托人(出租方)承擔繳納;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暖通、智能化以及電梯維修、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人不予補償。 |
|
其他 |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個體工商戶; (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其他披露事項 |
1、競得人經營的相關業務應符合房產的規劃功能與消防要求,涉及的所有事項均由競得人自行理清;租賃期內因房屋使用功能和二次裝修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競得人按相關規定申報,辦理該手續所應繳納的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2、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 3、租賃商鋪經營業態必須符合總體業態布局,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業態; 4、新靈景園商業樓不允許轉租;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