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07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鹿城區葡萄棚周轉房拆除后場地一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877872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葡萄棚周轉房拆除后場地 | ||||
出租面積(㎡) | 約9144.5 | |||||
出租用途 | 場地 | |||||
出租年限 | 1年 | |||||
免租期限 | 無 | |||||
權證信息 | 無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華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10月31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甌海區南浦路南塘住宅區一組團1幢6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董樺樺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7309009167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馬瑤瑤 | 聯系電話 | 88618152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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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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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經理辦公會議決議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議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增價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7.6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3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租金實行一年一次性付清,年租金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0日內付清并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移交手續,租金從成交之日起第10日次開始計算。 |
租金遞增 | 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成交價20%(取整數)在簽訂《場地租賃合同》前付清。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場地并經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人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票的稅費由出租人負責;租賃場地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場地(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承租人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 |
其他 | 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場地現場現狀為準,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須競得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標的現狀為臨時周轉房,交付時間以招租人拆除周轉房后的移交時間為準,面積以勘測定界報告面積為準。租賃場地不得作為體育、停車場地經營。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 為自然人的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須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為企業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 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 已列入城發集團租賃失信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 5.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其他披露事項 |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賃期間,租賃場地不得轉租。承租人競得后有關租地上包括、消防、交通、治安在內的所有安全事項全部由承租人負責。水、電等事項由承租人自行負責接入。如需搭建相關臨時建筑有關部門的審批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處理,如因臨時建筑物搭建、環境污染、衛生等問題與第三方糾紛或被有關部門處罰的,相關的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費用也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災害,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概由承租人負責。出租方有權利對承租場地進行安全檢查,承租人應全力配合。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標的物狀況以現狀為準,意向承租人應實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本宗租賃場地的現狀情況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再參與拍賣會,參與拍賣會的即表示認可本宗租賃場地的現狀,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同時競得人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對于可能潛在的問題與風險均由承租人承擔,并放棄索賠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在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2個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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