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0-18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中心醫院7號病房大樓一樓店面2+1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90萬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中心醫院7號病房大樓一樓店面 | ||||
出租面積(㎡) | 80㎡ | |||||
出租用途 | 商業 | |||||
出租年限 | 2+1年 | |||||
免租期限 | 原租戶沒有裝修期,新租戶享有15個工作日的裝修期 | |||||
權證信息 | 土地證國用(2012)第1-291543號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浙江甌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2月2日至2022年2月1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原租賃合同會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續約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招標成功,原租戶會立刻騰空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中心醫院 | ||||
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鹿城區百里東路252號 | |||||
法定代表人 | 孫軍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12330300470525557C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張德生 | 聯系電話 | 0577-88070165 | ||
傳 真 | / | 郵政編碼 | 325000 | |||
聯系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百里東路25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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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抄)告單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中心醫院v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抄)告單 NO.20210913604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若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時,本項目招標失敗,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三家及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招投標 | |
交易方式說明 | 1.本次招選采取公開招標方式。 2.在公告期間,若產生三個或三個以上合格投標人,將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在規定的公告期內未征集到三個或三個以上合格投標人,本項目招標失敗,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2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5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溫州市中心醫院付清首期半年租金;此后租金提前30天,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變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支付5萬元履約保證金(取整數),在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前付清;履約保證金在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承租人須辦理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房產,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地址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并經出租人查驗房屋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辦結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 |
其他 | 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無不良余額記錄(以中國人民銀行本項目公告時間之后開具的征信證明)。 3.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其他披露事項 | 1.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如因承租期間沒有做好治安、安全防火、安保工作和環境衛生工作,發生不良后果的,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入駐后,房屋租賃所須辦理的一切審批許可登記領證手續,房屋裝修、消防、環保、安全、保險等各項審批及驗收等等后續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審批;辦理相關審批以達到可經營的法定許可為準,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乙方應提前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局、稅務局、消防局等單位咨詢中標后需辦理的各類證件執照的流程及手續,確認能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甲方對乙方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涉。在以上情形下,自愿承擔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而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租賃合同或主張租賃合同無效,并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空調等設備安裝、鄰里糾紛、有關規費等等情況須自行負責申辦解決并承擔費用;甲方只提供現有相關資料及配合協助,乙方如遇有關問題解決不成,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與甲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安全事故而毀損,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如因此損及第三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乙方自負其責自行處理,與甲方無涉。 3. 該房屋的使用功能,最終以規劃出具的驗收確認意見書為準。 4. 乙方需要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嚴格履行行報批程序,戶外廣告設置方案在獲得相關部門批準,報甲方備案后,方可設置戶外廣告設施。乙方設置戶外廣告設施,不得破壞租賃物外立面、損毀外立面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賃物外立面被破壞、損毀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戶外廣告設施及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 乙方禁止經營下列項目:如出售保健品;需現場明火加工的食品;卷煙及酒類,新生兒奶粉;醫用藥品;商品分類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均未涉及的,由雙方協議商確定。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5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